為深入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》及國務院在全國推行“證照分離”改革的要求,推進《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改革頂層設計方案》實施,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,加強特種設備監管,經廣泛征求意見,市場監管總局對現行特種設備生產許可項目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項目進行了精簡整合,制定了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》(附件1)、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》(附件2)、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項目》(附件3),現予公告。
以上目錄和項目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。
附件1: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》
附件2: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》
附件3: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項目》
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
2019年1月16日
新規定都有哪些變化呢?
1、作業項目大大減少。新規定將原有12個種類55個作業項目合并為11個種類20個作業項目。壓力管道巡檢維護、固定式壓力容器操作等35個項目無需再取證,大大減輕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2、合并項目更加合理。新規將8個特種設備相關管理項目合并為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”一個項目,5個氣瓶作業項目合并為“氣瓶充裝”一個項目,減少人員重復取證,減輕企業負擔,也更加符合基層管理實際。
3、三項新規同步調整。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》將于2019年6月1日起實施。同步調整并實施的還有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》和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項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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